一、赛事类型
(一)单独主办类
- 主办单位: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
- 指导单位:国家级、省级有关单位或协会
- 支持单位: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或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 承办单位:市级体育协会
- 执行单位:我会征集合作办赛单位(可共同承办)
(二)联合主办类
- 主办单位: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市级体育协会
- 指导单位:国家级、省级有关单位、部门或协会
- 支持单位: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或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 承办单位:区县级有关单位或协会
- 执行单位:我会征集合作办赛单位(可共同承办)
(三)指导类
- 指导单位: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其他国家级、省级有关单位或协会
- 支持单位:市级体育协会
- 主办单位:区县级有关单位及协会,或我会征集合作办赛单位(可单独主办)
二、详细说明
(一)层级要求
上述三类赛事组织机构对应单位均为申请办赛最低要求,相应层级组织机构单位可往上延展,但不可低于现列出的单位层级。
(二)指导单位
指导单位仅作为组织机构对应单位层级的示意,不做为申请办赛的必须条件。
(三)参赛规模
我会做主办单位或联合主办单位的巡回赛原则上参赛规模不少于500人,我会做指导单位的巡回赛原则上参赛规模不少于300人。
(四)申办类型
请各办赛单位结合自身需求和实际层级,对标赛事的组织机构组成和层级,确定计划申办比赛的类型,尽早与发展部沟通,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五)申办函件
办赛单位申报赛事时,需至少提供地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支持单位等关于同意或支持办赛的相关函件(具体模板见办赛指南),具体各站赛事组织机构按“一站一报”原则,待我会全部审核通过后确认。
(六)计划外赛事申报
地方人民政府(含区县级政府或体育行政部门),市级以上体育协会等,可直接来函向我会申请办赛,且组织机构需符合对应赛事类型要求。
提示:各办赛单位申办前,请仔细对照本说明的赛事类型、参赛规模、组织机构层级要求,提前与联合会发展部对接,避免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赛事审核批复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