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激光射击教练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试行)
2023-06-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提升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水平,建立高素质的青少年激光射击教练队伍,规范教练员的管理,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以下简称“全体联”)根据业务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联制定的《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及《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应用。
第三条 经全体联培训考核认证的青少年激光射击教练员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热爱射击事业,投身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推广的从业人员,均可参加全体联组织举办的青少年激光射击教练员等级考核,通过考核后可获得全体联认证的青少年激光射击教练员等级证书。
第五条 组织开展全体联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推广和应用的教学人员,须持全体联认证的青少年激光射击教练员等级证书。
第六条 开展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标准的考点单位,须聘请全体联认证的青少年激光射击教练员担任青少年激光射击日常教学,同时负责《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的推广和应用。
第七条 持有全体联认证的青少年激光射击教练员须严格按照《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进行日常教学。
第二章 等级评定
第八条 根据对应的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和授课人群,全体联青少年激光射击教练员等级由低至高分为初级教练员、中级教练员、高级教练员三个等级。
第九条 青少年激光射击教练员等级评定为考核评定,根据教练员申请的等级,经理论、实践两部分考核通过后核发相应的证书。
第十条 全体联负责教练员的等级认证与管理,制定培训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教练员培训,建立教练员队伍等。
第十一条 全体联会员单位可申请组织承办教练员等级培训。
第三章 初级教练员
第十二条 初级教练员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热爱祖国,热衷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
(三)了解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掌握训练教学的内容和方法,能够完成训练教学任务;
(四)了解青少年体育训练和预防运动伤害常识。
第十三条 考核申请材料
(一)包含教育经历及运动经历在内的个人简历;
(二)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原件(六个月有效期内);
(三)个人近期2寸白底证件照电子版一张;
(四)《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青少年激光射击教练员资格等级申请表》(附件)一份。
第十四条 应具备的能力
(一)按照训练教学任务的要求,拟定和实施训练教学计划,协助高等级教练员做好运动员的训练教学任务;
(二)基本掌握运动员的选材和训练方法;总结训练教学实践经验,积累技术资料,建立训练业务档案;主动接受高等级教练员的业务指导;
(三)具有初步组织青少年儿童进行体能训练的能力。
第四章 中级教练员
第十五条 中级教练员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教学1年以上;
(二)市级赛事中带队参赛获得名次;
(三)基本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技能;
(四)取得全体联青少年激光射击初级教练员证书,够较熟练地运用训练方法、手段开展教学;
(五)掌握青少年体育训练和预防运动伤害常识。
第十六条 考核申请材料
(一)包含教育经历和运动经历在内的个人简历;
(二)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原件(六个月有效期内);
(三)个人近期2寸白底证件照电子版一张;
(四)全体联青少年激光射击初级教练员证书。
第十七条 应具备的能力
(一)按照训练教学任务的要求,制定和实施训练教学计划,承担运动员教学、训练和比赛的指导工作,培养后备人才;
(二)了解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的发展方向,掌握运动选材和训练方法,及时总结训练教学实践经验,积累技术资料,建立训练业务档案,定期工作总结;
(三)具有正面影响运动员个性发展(特点、社会性、水平提升的动机)的能力。
第五章 高级教练员
第十八条 高级教练员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中级教练员证书满1年;
(二)省级赛事中带队参赛获得名次;
(三)较系统地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结合训练教学实践进行一定的科学研究;
(四)熟悉青少年体育训练和预防运动伤害常识。
第十九条 考核申请材料
(一)包含教育经历和运动经历在内的个人简历;
(二)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原件(六个月有效期内);
(三)个人近期2寸白底证件照电子版一张;
(四)全体联青少年激光射击中级教练员证书。
第二十条 应具备的能力
(一)按照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人才成长的规律,制定、实施训练规划和训练计划,承担运动员教学、训练和参加国内外比赛的指导工作,选拔、培养和输送后备人才;
(二)及时了解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的发展动向,结合训练教学实践,进行有关选材和改进训练方法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撰写论文;
(三)具有对于青少年业余射击运动员在射击学习及射击之外等全方面进行全面辅导的能力;
(四)具有解决队伍内部问题和冲突的处理能力。
第七章 教练员考核
第二十一条 青少年激光射击教练员考核内容由理论考核、实践考核(模拟课堂、技能考核、设备使用)两部分组成。考核规则如下:
(一)理论考核一次,如考试未及格,有一次补考机会,如补考未及格即考核未通过;
(二)实践考核一次,未及格即考核未通过,无补考;
(三)实践考核成绩构成为:模拟课堂成绩40%、技能考核30%、设备使用30%;
(四)综合成绩:理论和实践考核得分均达到60分视为最终考核通过,两门中有任意一门低于60均视为考核不通过。
等级 | 考核内容 | 分值比例 | 考核通过范围 | |
初级教练员 | 理论考核 | 100分 | >60分合格; <60分补考一次,仍不及格则此项不通过。 | |
实践考核 | 100分 | 模拟课堂40% | >60分合格; <60分补考一次,仍不及格则此项不通过。 | |
技能考核30% | ||||
设备使用30% | ||||
中级教练员 | 理论考核 | 100分 | >70分合格; <70分补考一次,仍不及格则此项不通过。 | |
实践考核 | 100分 | 模拟课堂40% | >70分合格; <70分补考一次,仍不及格则此项不通过。 | |
技能考核30% | ||||
设备使用30% | ||||
高级教练员 | 理论考核 | 100分 | >75分合格; <75分补考一次,仍不及格则此项不通过。 | |
实践考核 | 100分 | 模拟课堂40% | >75分合格; <75分补考一次,仍不及格则此项不通过。 | |
技能考核30% | ||||
设备使用30% | ||||
技能考核30% | ||||
设备使用30% |
第二十二条 考核成绩经由全体联审核认证后,核发青少年激光射击教练员等级证书,证书可在全体联官网查询验证。
第二十三条 青少年激光射击教练员等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可申请换证,重新计算证书有效期。
第二十四条 证书有效期内须至少参加一次复训,如无复训记录,则不予换证。
第二十五条 青少年激光射击教练员逐级晋级时,以最高等级作为该名教练员的等级资质。
第二十六条 具备国家认可的其他组织机构核发的青少年激光射击教练员证书,可平行申请全体联同等级教练员证书。
第八章 教练员管理
第二十七条 青少年激光射击教练员应当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以青少年体育工作者和体育教育者的标准来鞭策自我,以普及教育和指导青少年体育运动为已任,自觉维护教练员的社会形象。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全体联可以撤销青少年激光射击教练员证书,并列入全体联信用黑名单:
(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教练员证书;
(二)未按教学大纲、等级标准开展教学工作,敷衍教学被投诉的;
(三)教学过程中野蛮、粗暴对待青少年,警告无效的;
(四)教学过程中因麻痹大意,导致青少年运动训练受伤,情节严重的;
(五)指导青少年参赛过程中,不遵守参赛秩序,警告无效的;
(六)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理的。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青少年激光射击教练员管理工作由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进行监督。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秘书处负责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