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评定考试官管理办法(试行)
2023-06-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评定的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建立高素质的考试官队伍,规范考试官的管理,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以下简称“全体联”)根据业务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联制定的《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及《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应用。
第三条 经全体联培训考核认证的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考试官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热爱激光射击事业,立志投身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推广的个人会员,均可参加全体联组织举办的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评定考试官考核,通过考核后可获得全体联认证的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评定考试官资格。
第五条 承担全体联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评定的考评人员须持全体联认证的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评定考试官证书。
第六条 考点单位组织承办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评定,须聘请全体联认证的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评定考试官负责测评工作。
第七条 全体联负责考试官的认证管理,制定培训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试官培训、建立考试官队伍等。
第八条 全体联会员单位可申请承办考试官培训。
第二章 考试官等级
第九条 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评定考试官根据考核阶段与对应内容,由低至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第十条 参加并通过全体联主办的激光射击考试官培训考核,可获得全体联颁发的激光射击考试官证书;考试官证书由全体联统一颁发和管理,分电子版和纸质版,两者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考试官申报者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爱激光射击运动,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和道德品质。各等级考试官申报条件如下:
(一)初级考试官申报条件
1.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从事射击运动两年以上;
2. 经全体联会员单位推荐的从业人员;
3. 具备全体联认可的激光射击初级教练员资质证书;
4.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二)中级考试官申报条件
1. 获初级考试官证书并承担初级考试官评定工作三次以上;
2. 获射击一级裁判员证书;
3. 具备全体联认可的激光射击中级教练员资质证书。
4.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三)高级考试官申请条件
1. 获中级考试官证书并承担中级考试官评定工作五次以上;
2. 获得射击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证书;
3. 具备全体联认可的激光射击高级教练员资质证书。
4.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第十二条 初级考试官培训累计不少于6学时,中、高级考试官培训累计不少于18学时;考试官应当不断加强考评知识和技能学习,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全体联组织的青少年激光射击项目相关培训,每次培训学习不少于6个学时。
第三章 考试官的职能
第十三条 考点单位应当按以下要求选用考试官,等级评定成绩方为有效:
(一)等级评定对象为8至12级青少年运动员的,至少配备3名高级考试官;
(二)等级评定对象为5至7级青少年运动员的,至少配备3名中级考试官;
(三)等级评定对象为1至4级青少年运动员的,至少配备2名初级考试官;
(四)等级评定对象涉及为多个阶段的,按最高级别考试官配备要求执行;
(五)每场等级评定考试应有1名考评组长,等级评定成绩单上须有考评组长签字方为有效;
(六)考评组长由全体联统一确定或选派,一般为当场等级评定考试中最高级别考试官。
第十四条 考试官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等级考试中涉及的射击成绩及考核等级的认定;
(二)考级运动员射击时间、动作、着装的规范性;
(三)等级评定场地的划定,器材和设施的检查安置等;
(四)参加等级评定人员身份的核查;
(五)等级评定成绩的确认、统计和核算;
(六)等级评定涉及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考评组长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组织和协调整场等级考评工作;
(二)对考试官进行调配和分工;
(三)对等级考评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最终裁决;
(四)确认所有考级运动员的最终成绩。
第十六条 考试官应在等级评定中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开展工作;在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实施等级评定,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等级评定过程、结果的不正当干涉;对等级评定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可视情节轻重依规做出警告直至终止评定的决定(终止测评的决定应经考评组长同意);统一着装并佩戴考试官证;考试官不得连续3次在同一考点担任考评组长。
第四章 考试官的管理
第十七条 考试官应当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做到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开展等级评定工作,自觉维护考试官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全体联可停止考试官资格并撤销考试官证书,并列入全体联信用黑名单:
(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官证书;
(二)在开展等级评定工作中弄虚作假;
(三)对可能影响做出公正结果未主动回避;
(四)违纪违法,受到行政处理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青少年激光射击运动技能等级评定考试官管理工作由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秘书处负责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