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为对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以下简称“全体联”)青少儿街舞项目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统一的青少儿街舞运动技能等级考评标准,加强对全体联青少儿街舞考评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保障等级考评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全体联颁布实施的《青少儿街舞运动技能等级考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联青少儿街舞运动技能等级考评官的考培、管理、登记、审核等。
第三条 考评官
(一)考评官是全体联青少儿街舞运动技能等级考评中进行考核、评定的执考人员;
(二)承担全体联青少儿街舞运动技能等级考评工作的考评官必须持全体联颁发的青少儿街舞运动技能等级考评官证书。
(三)全体联负责考评官的考培、管理,经全体联批准授权的推广单位可申请组织承办考评官培训。
第四条 等级体系
(一)《青少儿街舞运动技能等级考评管理办法(试行)》按舞种分为Breaking、Jazz、Hip-hop、Popping、House、Locking六类,每类舞种相应的运动技能等级根据水平由低到高分为十二级,最低一级,依次递增,最高十二级;根据可考评的舞种及等级不同,青少儿街舞运动技能等级考评官在六类舞种下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具体如下:
等级 | 考评对象 |
初级考评官 | 一至六级青少儿街舞运动技能等级 |
中级考评官 | 一至九级青少儿街舞运动技能等级 |
高级考评官 | 一至十二级青少儿街舞运动技能等级 |
(二)一名考评官可根据自身能力申请不同舞种的考评官等级证书;必须持有对应舞种对应等级的考评官等级证书才能参与相应的等级考评。
(三)各舞种运动技能等级考评内容见考评工作手册。
第五条 考评官资格
(一)青少儿街舞初级考评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
2.持有青少儿街舞中级教练员证书;
3.具有3年以上专业街舞学习经历或2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街舞表演、街舞理论研究、街舞教育工作经历;
4.参加全体联青少儿街舞初级考评官培训,理论考试、实操考试合格。
(二)青少儿街舞中级考评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初级考评官证书并承担等级考评工作一年以上;
2.持有青少儿街舞高级教练员证书;
3.参加全体联青少儿街舞中级考评官培训,理论考试、实操考试合格。
(三)青少儿街舞高级考评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中级考评官证书并承担等级考评工作两年以上;
2.持有青少儿街舞高级教练员或讲师聘书;
3.参加全体联青少儿街舞高级考评官培训,理论考试、实操考试合格。
第六条 考评官证书
(一)参加全体联青少儿街舞考评官等级培训,完成相应课程学习,掌握等级考评标准和方法,通过考核后可获得全体联颁发的青少儿街舞运动技能等级考评官等级称号和等级证书;
(二)青少儿街舞运动技能等级考评官证书分为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两者效力一致;
(三)电子证书通过全体联官方平台提供查询,纸质证书由全体联统一印制颁发;
(四)考评官证书长期有效,全体联每自然年定期组织年审登记;当年未进行年审登记的考评官,次年将不能负责等级考评执考工作;超过两年无故未进行年审登记,全体联有权取消其考评官称号。
第七条 工作要求
(一)考评官由全体联和推广单位共同管理,需严格按照等级考评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规定流程开展工作,不得擅自组织或执考等级考评工作;
(二)考评官选派工作由全体联负责,考点单位将等级考评申请报全体联,全体联以就近原则选派负责此次等级考评的考评官;
(三)考评官有权依据全体联有关规定独立实施等级考评,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考评过程、结果的不正当干涉;
(四)考评官完成等级考评后,须对等级考评成绩进行确认、统计和核算,并在等级考评成绩单上签字,如无签字,考评结果视为无效;
(五)全体联认可考评官的考评结果,并依据结果向考评对象颁发运动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中将体现考评官信息,要求考评官对考评过程、考评结果负责;
(六)考评官进行等级考评时,须着代表考评官身份的服装或佩戴证、章。
第八条 监督管理
(一)考评官应当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做到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开展等级考评工作,自觉维护考评官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推广单位、考点单位和考评对象可对考评官工作进行监督,如有违规情况,推广单位、考点单位可对考评官工作提出书面批评,向全体联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罚结果提交全体联审核。经全体联调查研究后,处罚结果将进行通报公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全体联暂停其考评官资格:
1.获得考评官资格后未按规定进行年审登记;
2.年度内考点单位投诉一次以上,三次以下;
3.年度内考评对象投诉一次以上,三次以下;
4.考评过程中未按规定内容、标准进行执考;
5.未遵守全体联章程和本办法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全体联停止其考评官资格并撤销考评官证书:
1.获得考评官资格后连续两年未按规定进行年审登记;
2.年度内考点单位投诉三次及以上;
3.年度内考评对象投诉三次及以上;
4.考评过程中严重违反执考标准,未能公平公正执考;
5.严重违反全体联章程和本办法规定;
6.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违法或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第九条 附则
(一)青少儿街舞运动技能等级考评官管理工作由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进行监督。
(二)本办法由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秘书处负责修订。
(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拥有最终解释权。